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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女子刑罚汇总

来源:奇闻呀(www.qiwenya.com)时间:2022-11-05 16:44作者:手机阅读>>

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男权社会!宋代以后,对女子的束缚逐步加强。在极力倡导“三从四德”的宋元明清时期,女子一旦触法,将会遭受封建礼法的指责和酷刑的处罚。统治者们甚至为女性制定了一系列专用的刑罚……‌1.舂刑。“髡钳为城旦舂”秦汉时盛行,女子扒掉眉毛,剃光头发,脖子上戴项圈,在官府里做四年舂米的苦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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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拶(zan)指之刑。春秋战国时已出现,《庄子》中记载有“罪人交臂历(拶)指”。拶指是唐宋元明清刑讯逼供的惯例,如明代名臣杨漪就饱尝此刑。女子拶指也是常用的刑罚。十指连心,酷吏持续用刑下会夹断手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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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发配充军。“发配宁古塔,与披甲人为奴”是清宫剧中常见的一句话。发配充军明清盛行,犯人上枷由衙役押解,远赴边疆苦寒之地服苦役。女囚在途中会遭到衙役的肆意欺辱。清代犯人多被充军到东北宁古塔,当时是极其险恶之地,气候严寒,豺狼虎豹,能活着到达的实属侥幸。女子到达后还会沦为当地降卒的奴隶。(披甲人指投降清军后奉命镇守边疆的人,地位低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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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笞刑。也称仗刑。宋代以前女子犯罪施行笞刑时是不脱裙裤的。宋以后一但犯事,或被怀疑有罪,县官大老爷都会打“杀威棒”,且在众人注视下扒掉裤子再打,对女子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。对于收监候审的女子,牢头和恶吏会肆意欺负,这是古代社会的“潜规则”。所以宋代以后古代女子一旦要被传唤到公堂,多数会自尽,以免名节被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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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梳洗之刑。乍听有种惬意舒适的错觉,实际行刑过程是非常恐怖的,且受刑者多为女子。《新唐书》记载有竹梳之刑,用竹篾擦刮犯人后背,至皮开肉绽,后世逐步演变成梳洗之刑。置一大铁板,囚犯衣衫尽褪,袒背缚于铁板之上。准备一桶开水,一把纯铁大梳,上有尖刺,型似铁蒺藜。舀开水反复冲洗人犯后背,此时皮已绽肉已烂,惨叫连连,哭声震天。行刑官手持铁梳,猛刮犯人后背,尽褪其肉,只留骨架一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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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女眷没官。经常在史书中听到“男丁发配,女眷没官”女子计入乐籍,充当官府奴仆,俗称“官ji”!唐、宋、元、明时期,被抄家的女眷下场都比较凄惨,沦落风尘,进入皇帝开办的青楼教坊,专门伺候达官贵人!明代还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——“教坊司“。这些女子都是官宦之后,富有教养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。古代文人雅士也多以进出皇家青楼为荣,在这里也流传出许多千古名篇和才子佳人的佳话,但女子们的身世令人惋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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‌7.幽闭之刑。女子的宫刑。史书记载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,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,只能便溺,而人道永废矣。”一说使肠胃及子宫下垂,一说是凿断耻骨。结果都是器官被毁。奇闻呀 WwW.QIWEnYa.cOM

8.木驴。这种刑法在正史中仅仅是束缚犯人手脚之刑。却在《二十四史演义》《水浒传》《狄公案》等明清小说、演义中变成了女子的极刑,无法考证真伪。小说描写为女子通奸者,尽褪其衣,木马下伸出一木桩,女子坐其上,游街示众,肠穿肚烂而亡。‌9.浸猪笼。不在正式刑罚之列,属于宗族私刑。古代女子私通,宗族族长会执行宗法,将女子放在猪笼内,捆绑手脚,溺入水中。惩罚较轻者,嘴巴露出水面,水里泡几天就行了。处罚重者,直接溺亡。

古代男权社会,统治者们制定的刑罚对女子身心都是极大的摧残。但愿这些刑罚永远流逝于时间长河之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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